2014年,我寫了一篇blog文 (參考),關於服飾的問題。
今天國安處對服裝的說法,與blog文有類似之處。
2 幫人馬打鬥,1 勝1 敗。
敗方有多人受傷,警方拘捕勝方多名成員,控以傷人罪。
黑衫,黑衭,黑裙,黑帽,黑口罩,黑鞋,黑背囊。
你有胆穿嗎?
2019年暴動期間,有大量市民在暴動現場作出疑似 (從犯罪行) 的行為。
(1) 有好多女仔擔住把遮,遮住D男仔去扑爛 D店舖。
這可能是協助暴動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