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6月1日 星期六

初選無罪


明明是顛覆國家政權案,

為什麼說成初選案?

顛覆國家政權是嚴重的罪行。

初選是正常合法的行為。

記者行使第四公權力時,為什麼使用一個輕描淡寫的標題?

記者們心裹在想什麼?

你懂的。

 

例子一則:

(A)  市民進入銀行被判監3年。

(B)  市民進入銀行打劫被判監3年。

記者有公權力去自由選擇以上任何一句作為標題。

 

 

相關文章

 

(A)   香港沒有國安法

202431日 星期五

https://abcoldman.blogspot.com/2024/03/blog-post.html

 

 

(B)  民主派顛覆政權案 14名不認罪被告罪成 劉偉聰及李予信罪脫

now.com 新聞    2024530

https://hk.news.yahoo.com/%E6%B0%91%E4%B8%BB%E6%B4%BE%E9%A1%9B%E8%A6%86%E6%94%BF%E6%AC%8A%E6%A1%88-14%E5%90%8D%E4%B8%8D%E8%AA%8D%E7%BD%AA%E8%A2%AB%E5%91%8A%E7%BD%AA%E6%88%90-%E5%8A%89%E5%81%89%E8%81%B0%E5%8F%8A%E6%9D%8E%E4%BA%88%E4%BF%A1%E7%BD%AA%E8%84%AB-051002017.html

 

 

(C)       民主派47人初選案裁決市民法院外等候旁聽

30/5/2024  

https://www.metroradio.com.hk/MetroFinance/News/NewsLive.aspx?NewsId=20240530090746

新城財經台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