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幫人馬打鬥,1 勝1 敗。
敗方有多人受傷,警方拘捕勝方多名成員,控以傷人罪。
難度敗方真的無罪?
明明是黑衣人,為什麼改稱為非白衣人?
記者們心裹在想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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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1首名非白衣人罪成囚33月
法庭線 2024年4月10日
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,首名「非白衣人」、42 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,周三(10 日)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。案情指,他涉及在英龍圍與村民對抗、向白衣人擲物。
區院法官李慶年指,不論暴力程度、使用武器程度及預謀程度,白衣人一方均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,「當然,非白衣人一方以武力還擊、以暴易暴,也要付出代價」。
官:非白衣人以暴易暴
也要付代價
第三階段則是本案發生時間,即 7 月 22 日凌晨 0 時 0 分至 16 分。官指非白衣人在元朗站集結,繼而「連群結隊」到英龍圍與白衣人口角,再發生肢體衝突。雙方及後在出口位置再發生衝突,互相投擲物品。第四階段緊接發生,白衣人拉起元朗站的閘口,在站內「猛烈襲擊非白衣人」,造成多人浴血。
官指即使白衣人暴力對待
亦不應以暴易暴
法官李慶年早前裁決指,即使白衣人曾在地鐵站車廂內暴力對待市民,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內非法集結,連群結隊走到英龍圍,與村民對峙和對抗,「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,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,甚至出現歪理,造成以暴易暴,違理違法。」
官又指「被告身邊的人是在可以離開的情況下自願逗留」,續指「被告人稱要保衛留守在元朗站内的『市民』,明顯並非出於自衛或保護他人。再次印證被告人為黑衣人陣營的一分子,齊上齊落。」
8 名非白衣人被控
被告何贊琦(42 歲,會計師)被控於 2019 年 7 月 22 日,在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,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。
另案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另 6 名「非白衣人」被控暴動,7 人同樣不認罪受審,該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。林卓廷等 3 人已完成作供,餘下 4 名被告均擬作供,案件將於 5 月 6 日至 24 日續審。
DCCC806/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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