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狀80多歲第一次 ( 舒服晒 ), 未來有大批18歲都未夠的年輕人陪你一齊 ( 舒服晒 ), 想必你一定很開心。
你的壽命頂多100歲, 你最多都係( 舒服 )十零年, 18歲都未夠個D 要( 舒服 )一世(即六,七十年) 。多謝李大狀的法律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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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為了公義可以犯法 (四)
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
https://abcoldman.blogspot.com/2019/07/blog-post.html
(二) 李柱銘被捕稱「舒服晒」 梁美芬斥累法律界蒙羞
https://hk.news.yahoo.com/%E6%9D%8E%E6%9F%B1%E9%8A%98%E8%A2%AB%E6%8D%95%E7%A8%B1-%E8%88%92%E6%9C%8D%E6%99%92-%E6%A2%81%E7%BE%8E%E8%8A%AC%E6%96%A5%E7%B4%AF%E6%B3%95%E5%BE%8B%E7%95%8C%E8%92%99%E7%BE%9E-214500475.html
【本報訊】警方前日(18日)拘捕被內地官媒炮轟為「叛國禍港四人幫」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,惟李在被捕後稱「舒服晒」、「驕傲」及「沒有後悔」。身兼大律師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指李柱銘身為資深大律師,向公眾發放「坐監值得驕傲」等錯誤訊息,令法律界蒙羞,要求李收回言論。
梁美芬稱,李柱銘被警方拘捕後,稱感到「舒服晒」和覺得驕傲,直斥李將犯法浪漫化及英雄化,令人極度震驚,更令香港法律界蒙羞。
梁表示,李公開表達個人感受時,需顧及該言論對社會的影響,指摘李的言論不專業,甚至對公眾造成不恰當影響。
要求李收回言論
梁續指,李的言論導致不少法律界人士感到失望,直言李的言論不代表法律界,最多只能代表民主黨。她認為,李被捕後應該說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」,又要求李收回有關言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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