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

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港獨








反對港獨
反對推動港獨
反對宣揚港獨


反對支持港獨
反對接納港獨
反對包容港獨
反對同情港獨
看得明白嗎? 循序漸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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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) 港獨不是非



 () 旗幟鮮明地打擊一切明「獨」暗「獨」

文匯報  2016-12-03


桂松

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「一錘定音」,只要仔細閱讀「釋法」全文以及中央有關負責人對釋法的闡述,當能透徹理解「釋法」的必要性、重要性及其深遠影響。

目前,香港出現的亂局已經達到不可容忍的境地。破壞分子明目張膽踐踏法紀,肆無忌憚、氣燄囂張,對此我們千萬不要掉以輕心。只要看一看釋法之後他們還猛烈攻擊中央和特區政府,聚眾衝擊中聯辦和立法會,點起多個火頭,便可斷定這些極端分子不但沒有悔意,更會採取暴力手段將破壞行動升級。既然他們不肯收手,我們就一定要堅決予以打擊,尤其是對那些罪大惡極的「港獨」分子,必須絕不手軟。

在這個過程中,特區政府要起帶頭作用,立場要堅定、態度要鮮明、行動要果斷。反「港獨」是一場重大的政治鬥爭,試問有什麼比侮辱國家和民族、分裂國家和危害國家安全更嚴重的事呢?全球華人、全國人民、全港同胞對此怎能置若罔聞!香港特區政府理應對「港獨」和辱國行徑嚴厲譴責,旗幟鮮明地展示政府的立場,這對於市民分清是非、團結一致、反對「港獨」,極有幫助。

特首梁振英明確表示政府要全面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,這與「發展經濟改善民生」的施政方針不但沒有矛盾,反而相輔相成。多年來的事實證明,「港獨」及一切抗中亂港行徑嚴重撕裂社會,嚴重阻礙政府依法施政。若不排除這種障礙,則正氣不彰、社會動盪,政令亦寸步難行,「發展經濟改善民生」又怎能貫徹落實呢?

現階段,香港要懲治那些違法亂紀,甚至宣揚「港獨」的政客,這需要法院嚴明、公正地判案。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,法官依法判案極具權威性,人們對此是認同的。不過未必每一位法官都能準確判案,乃有上訴的設立。我們也要看到,每一個人,包括法官都會有自己的政治立場。嚴明、公正的法官才能在審案中嚴格按照法律行事,不為自己的政治意識左右判決。對「港獨」的宣揚和推動,絕對是非法的,必須依法懲處,這樣才能有效地遏制「港獨」等犯案行為。這是市民的訴求。另一方面,各個社區組織和社團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,並且向自己的會員闡述釋法的含義和意義,揭露和批判「港獨」和辱國的種種言行,這也有助於遏制「港獨」。

「港獨」分子有明有暗,但其本質不變。我們的觀察要由表及裡,切勿被他們似是而非的偽語所蒙騙。例如有人不說「港獨」,卻強調什麼「民族自決」、「民主自決」。所謂「自決」,就是拋棄「一國兩制」和基本法,這是「港獨」的代名詞。目前游蕙禎和梁頌恆對傳媒不斷自辯,並且大肆攻擊釋法,歪曲基本法,偏偏不講自己宣誓時的辱國和宣揚「港獨」這兩個最嚴重的劣行,既膽怯又頑劣。類似的表現今後還會層出不窮,我們要識破其詭詐,作為家長或教師,如能幫助子女或學生認清其面目,免受其誤導,無疑是活生生的家庭教育和公民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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